1. 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5/07/02
2. 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1,257,501元,每股配發0.36元。
3. 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1,257,501元,每股配發0.31999074元。
4. 變更原因: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383,000股,現金增資基準日民國115年4月2日,致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爰依民國115年3月12日及115年7月2日董事會決議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調整配息率。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1. 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15年8月14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 現金股利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數額總額,列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郵資及匯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原文日期:民國115年7月2日 / 民國115年4月2日
- 產品、服務:現金股利 / 股務代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