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達】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正達國際光電於115年6月1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此舉旨在賦予董事在任職期間,得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以提升經營彈性。
businessNQ 44/100出典: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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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6月1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2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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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15/06/0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鍾志明、蕭仁亮、王國鴻、許庭禎、黃國師、楊銘泗、陳文河、柯翠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經表決後通過 (贊成權數:98,722,616 / 反對權數:155,740 / 無效權數:0 / 棄權/未投票權數:6,004,001)。6-9.大陸地區事業: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正達為何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為了賦予董事在任職期間從事相關業務的彈性,提升經營效率。

哪些董事獲得解除限制?

包括鍾志明、蕭仁亮、王國鴻、許庭禎,以及獨立董事黃國師、楊銘泗、陳文河、柯翠婷。

股東會表決結果如何?

贊成權數約9,872萬權,反對約15.5萬權,順利通過。

此項決議是否涉及大陸地區業務?

根據公告,不適用大陸地區事業之相關規定。

競業禁止解除的期間為何?

為其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