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高】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欣高公司於6月5日舉行股東常會,會中通過解除董事孫連勝之競業禁止限制案。該議案經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許可期間至118年6月4日止。
人事NQ 63/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5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6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6日 16:34(收集後8小時34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05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欣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孫連勝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經許可經營之營業項目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5/06/05~118/06/04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已發行股數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欣高公司此次股東會通過的重大議案是什麼?

股東會通過了關於解除董事孫連勝競業禁止限制的案子。

董事孫連勝在何時被許可從事競業行為?

許可期間自115年6月5日起至118年6月4日止。

此次解除競業禁止案的表決結果為何?

經主席徵詢,全體已發行股數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該競業行為對欣高公司財務業務有何影響?

根據公告顯示,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此競業許可是否包含大陸地區事業?

不適用,公告中明確標示該競業行為非屬大陸地區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