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興】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欣興電子於2026年5月29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解除簡山傑、蘭庭、陳國朝、朱文儀及王聖煜等五位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相關董事因兼任集團內外職務,公司已依法揭露其於中國大陸之相關事業職務,並確認此舉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businessNQ 46/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9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30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7:34(收集後33小時34分鐘)
1.股東會決議日: 115/05/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簡山傑、蘭庭、陳國朝、朱文儀、王聖煜。3.許可項目:各董事兼任之相關企業職務。4.許可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經出席股東表決權數74.45%同意通過。6-9.大陸地區事業揭露:蘭庭及陳國朝董事兼任大陸地區事業職務,包含黃石、深圳、昆山及蘇州等地之相關電子科技公司。10-12.其他: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無相關投資金額揭露。

常見問題

公司法第209條的意義為何?

規定董事若為自己或他人進行與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須經股東會決議同意,以解除競業禁止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