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興】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審計委員會討論事項表示保留意見

欣興電子獨立董事陳來助與李亞菁,針對子公司蘇州群策科技擬於香港聯交所申請上市相關文件之議案,要求由律師線上列席補充說明後再行決議,故表示保留意見。後經補足說明,全體董事無異議通過。
その他NQ 80/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2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5日 08:00(發表後71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25日 08:08(收集後8分鐘)
1.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 115/05/22
2.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 審計委員會
3. 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陳來助 / 本公司獨立董事
李亞菁 / 本公司獨立董事
4. 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討論事項第三案:
因子公司蘇州群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申請上市,而需出具共六份聲明函等文件案。
5. 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保留意見:待董事會請律師線上列席補充說明後,再由董事會進行決議。
6. 因應措施:
經董事會請律師線上列席補充說明後,全體出席董事(含全體獨立董事)無異議同意通過本案,本公司並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獨立董事提出保留意見是否常見?

在公司治理中,當存有疑慮時要求補充說明,是獨立董事履行職責的正常程序,有助於確保決策品質。

此項議案的目的為何?

為了完成子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所需的法律程序與文件提交。

為什麼需要律師列席說明?

針對上市相關的法律條款與文件,透過專業律師直接說明,以確保所有董事獲得精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