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東森於2026年5月20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決議通過廖尚文等6位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義務豁免案。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0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1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21日 09:19(收集後1小時19分鐘)
1. 決議日期:115/05/20(西元2026年5月20日)
2. 獲准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廖尚文、高圭廷、蔡高明、周惠英、陳甦彰(獨立董事)、林蒼祥(獨立董事)。
3. 許可項目:在不損及公司利益之前提下,從事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行為。
4. 許可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 表決情形:經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233,263,383權,贊成權數221,494,066權(贊成權數佔出席總權數94.95%),已達表決權數2/3以上,照案通過。
6. 大陸地區業務兼任情形:董事廖尚文、蔡高明、周惠英、獨立董事陳甦彰、獨立董事林蒼祥等5人,獲准兼任包含東森通訊科技(香港)、向富貿易(上海)、東森自然美健康科技(上海)等多家大陸地區相關事業之董事長或董事職務。
7. 對本公司影響:無。
2. 獲准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廖尚文、高圭廷、蔡高明、周惠英、陳甦彰(獨立董事)、林蒼祥(獨立董事)。
3. 許可項目:在不損及公司利益之前提下,從事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行為。
4. 許可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 表決情形:經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233,263,383權,贊成權數221,494,066權(贊成權數佔出席總權數94.95%),已達表決權數2/3以上,照案通過。
6. 大陸地區業務兼任情形:董事廖尚文、蔡高明、周惠英、獨立董事陳甦彰、獨立董事林蒼祥等5人,獲准兼任包含東森通訊科技(香港)、向富貿易(上海)、東森自然美健康科技(上海)等多家大陸地區相關事業之董事長或董事職務。
7. 對本公司影響:無。
常見問題
東森為何要豁免董事的競業禁止義務?
為了讓董事能更有效率地參與集團相關企業(包含中國大陸)的運作,在不損及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促進經營決策的彈性與速度。
豁免對象包含哪些董事?
包含廖尚文、高圭廷、蔡高明、周惠英、陳甦彰及林蒼祥等6位董事。
這項程序有何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競業行為時,需向股東會說明並經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