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技】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晶技於2026年5月27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通過解除獨立董事顏幸福、陳明怡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businessNQ 46/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7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8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9:08(收集後83小時8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 115/05/27。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顏幸福、獨立董事陳明怡。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顏幸福兼任崇越電通獨立董事;陳明怡兼任永創醫療器材監察人。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董事任職期間。5. 決議情形: 經表決後照案通過。6. 大陸地區事業: 不適用。7.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 無。8.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常見問題

台灣公司法對於競業禁止的規定為何?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主要內容並取得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