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彰化銀行董事會於115年4月30日決議,將以11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總金額約29.4億元,每股面額10元,用於提高自有資本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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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30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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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30 2.增資資金來源:114年度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新臺幣29億4,151萬1,560元及294,151,156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壹仟股無償配發25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除權基準日起5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值折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股數由本公司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10元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提高本公司自有資本比率,強化財務結構以提升市場競爭力。 1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權基準日,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於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之。(2)本次增資案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事宜。(3)本次配股條件,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或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相關事項變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