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采】本公司之子公司Lextar(Singapore)Pte.Ltd.收到香港商 杰特燈飾有限公司委任律師代送之訴狀。

Lextar (Singapore) Pte. Ltd. 及其母公司在香港被 Aurora International Lighting Corporation Limited 起訴,指控其違反信託義務及進行非法行為。Lextar 否認這些指控,並將提出法律辯護。
調査NQ 0/100出典: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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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7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8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8日 08:33(收集後33分鐘)
1. 事實發生日:115/05/07
2. 公司名稱:Lextar(Singapore)Pte.Ltd.
3. 與公司之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100%
5. 發生緣由:香港商杰特燈飾有限公司 (Aurora International Lighting Corporation Limited) 已在香港高等法院對本公司及海外子公司 Lextar(Singapore)Pte.Ltd. 提起民事訴訟。
6. 因應措施:子公司 Lextar(Singapore)Pte.Ltd. 已接獲訴訟文書,但本公司截至今日為止尚未收到訴訟文書。香港商杰特燈飾有限公司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訴主張本公司及子公司 Lextar(Singapore)Pte.Ltd. 與其他同案被告違反忠實義務及其他責任,共謀作出不法行為,因此請求賠償,惟未載明求償金額。子公司 Lextar(Singapore)Pte.Ltd. 為香港商杰特燈飾有限公司之股東,原始投資金額美金680萬元,持有比率20%,另一股東持股80%,子公司 Lextar(Singapore)Pte.Ltd. 從未對該公司具有主導權。香港商杰特燈飾有限公司主張與事實不符,本公司及子公司 Lextar(Singapore)Pte.Ltd. 從未做出違法行為損害香港商杰特燈飾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 Lextar(Singapore)Pte.Ltd. 將依法提出抗辯,並依相關法令辦理,適時公告後續進展,保障投資人權益。
7. 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