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2024年6月12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程明乾/董事 蔡承道/董事 郭永宜/董事 陳憲煒/獨立董事 許慈美/獨立董事 吳君/獨立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不含迴避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富邦金控 / 富邦證券
- 原文日期: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