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世達】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富世達於115年5月26日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涉及多位法人董事代表人及獨立董事,許可期間為其任職期間,旨在符合公司法第209條規定。
businessNQ 45/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6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7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9:24(收集後107小時24分鐘)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黃祖模、陳易成、甘錦地、徐安賜、王天浩、吳孟龍、王文妘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各董事兼任之其他公司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在本公司董事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
6.大陸地區事業:不適用。

常見問題

解除競業禁止是什麼意思?

允許董事在任職期間兼任其他公司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