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全】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宏全國際於115年5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曹宏宇、白文斌及曹馨文的競業禁止限制。此舉旨在允許董事在不損及公司權益前提下,兼任與公司業務相同之轉投資事業職務,包括大陸地區的包裝與充填業務。
businessNQ 45/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9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30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8:15(收集後34小時15分鐘)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曹宏宇、白文斌、曹馨文。3.許可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事業相同之他公司。4.許可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股東常會同意通過。6.大陸地區事業:曹宏宇(宏全蘇州、蘇州宏星)、曹馨文(宏全長沙、宏全太原、宏全衢州)。7.財務影響:上述公司皆為轉投資事業,損益依規定認列。

常見問題

哪些董事被解除競業禁止限制?

曹宏宇、白文斌及曹馨文三位董事。

解除競業禁止的條件是什麼?

在不損及公司權益的情況下,允許從事與公司營業項目相同之投資或經營。

此決議何時通過?

於115年5月29日的股東常會中通過。

涉及大陸地區業務的董事有哪些?

曹宏宇及曹馨文。

對公司財務有何影響?

相關公司均為轉投資事業,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無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