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大】本公司依公司法369條之8第2項第2款規定通知已取得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大聯大控股公告,透過先前公開收購及子公司近期於市場買進,累計已持有華經資訊(2468)過半數股權(50.03%),並依法發出書面通知。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22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4月23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23日 12:45(收集後4小時45分鐘)
1.事實發生日:115/04/22
2.公司名稱:大聯大控股(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4年4月29日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468,以下稱「華經公司」)已發行普通股共計33,348,481股,約當持有華經公司47.67%之股權,並已依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以書面通知華經公司。
截至115年04月22日,本公司透過子公司世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另於集中交易市場取得華經公司已發行股普通股計1,650,000股,合計約當持有華經公司50.03%股權,超過華經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爰依據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2項第2款規定,以書面通知華經公司。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不適用
2.公司名稱:大聯大控股(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4年4月29日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468,以下稱「華經公司」)已發行普通股共計33,348,481股,約當持有華經公司47.67%之股權,並已依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以書面通知華經公司。
截至115年04月22日,本公司透過子公司世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另於集中交易市場取得華經公司已發行股普通股計1,650,000股,合計約當持有華經公司50.03%股權,超過華經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爰依據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2項第2款規定,以書面通知華經公司。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