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大山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以2025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總金額新台幣1966萬6370元,發行總股數196萬6637股。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10股。此舉旨在充實公司營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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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5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6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6日 08:34(收集後34分鐘)
1. 董事會決議日期: 115/05/05
2. 增資資金來源: 114年度盈餘
3. 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 否
4. 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總金額新台幣1966萬6370元、總股數196萬6637股
5. 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 不適用
6. 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 不適用
7. 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
8. 發行價格: 不適用
9.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無
10. 公開銷售股數: 不適用
11. 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10股
12. 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關辦理拼湊整股,拼湊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按面額所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3.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 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配合營運需要,充實公司之營運資金。
15. 其他應敘明事項:
(1) 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授董事長全權處理。
(2) 本分配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依法向主管機關申報核准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配股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3) 上開配股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事實需要,須予變更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