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

大同公司於115年5月26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解除多位董事及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從事與公司業務相關之投資或經營行為。
businessNQ 44/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6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7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9:22(收集後107小時22分鐘)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精英電腦(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高明慧、董事:欣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雅萱、董事:欣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黃寶慧、獨立董事:李鐘培、獨立董事:陳建成。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或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經表決後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不適用。7-9.大陸地區事業相關資訊: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大同公司此次解除競業禁止的對象有哪些?

包括董事高明慧(精英電腦法人代表)、王雅萱與黃寶慧(欣同投資顧問法人代表),以及獨立董事李鐘培與陳建成。

競業禁止解除的範圍為何?

允許上述人員擔任、投資或經營與大同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職務。

此項決議是否涉及大陸地區事業?

根據公告,此項競業行為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

該決議對公司財務有何影響?

公司公告表示對財務業務無影響。

競業禁止解除的期限為何?

於擔任大同公司董事或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