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公告本公司取得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且累積取得同一有價證券達新台幣三億元

大亞以每股新台幣33.86元取得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9,951,256股,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336,988,926元。此次交易使大亞對中鼎工程的持股比例達到1.05%。此舉是基於整體營運規劃的需要,並已獲得董事會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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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14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4月15日 11:00(發表後26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15日 12:15(收集後1小時15分鐘)
1.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
2. 事實發生日: 114/4/23~115/4/14。
3. 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4月14日。
4. 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股數:9,951,256股。每股交易價格:新台幣33.86元。新台幣336,988,926元。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7.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 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 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股款繳納期間:115/04/15~115/04/29下午3:30止。
12.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協議書約定。決策單位:董事會。
13. 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22.70元。
14.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集中市場買入:1,496,256股,持股比例:0.16%,金額新台幣37,005,526元。2.非於集中市場買入(私募):8,455,000股,持股比例:0.89%,金額新台幣299,983,400元。3.累積買入:9,951,256股,持股比例:1.05%,金額新台幣336,988,926元。4.權利受限情形:本次私募8,45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相關規定辦理。
15. 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佔公司最近期財報總資產比例:52.05%。2.佔歸屬於母公司對權益之比例:121.95%。3.營運資金數額: 新台幣2,477,103仟元。
16.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整體營運規劃需要。
18.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4月14日。
21. 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 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 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 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 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 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 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