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展】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圓展(AVer)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策略長郭重松及總經理郭昱廷的競業禁止限制,允許他們在擔任公司職務期間,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內且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此決議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顯著影響。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9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10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12日 17:53(收集後57小時53分鐘)
1. 董事會決議日: 115/06/09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策略長 - 郭重松
總經理 - 郭昱廷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以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得從事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擔任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策略長 - 郭重松。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圓剛多媒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郭重松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閔行區陳行公路2388號 2棟903室。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電腦系統設備及多媒體相關產品之銷售。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11. 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常見問題

圓展解除競業禁止限制的主要原因為何?

可能是為了提高管理層的靈活性,並透過外部活動引入新見解和機會來促進公司成長。

此決定對圓展的未來策略有何影響?

這可能預示著轉向更靈活和積極的管理策略,並可能考慮全球擴張或業務多元化。

其他公司有可能跟進類似的趨勢嗎?

是的,作為行業治理實踐的轉變,競爭對手也可能採取類似的行動。

解除競業禁止限制是否存在風險?

可能存在因競業行為引起的利益衝突或資訊洩漏的風險,但公司允許在不損害其利益的範圍內進行活動。

這則新聞對投資者有何意義?

這可以被視為公司策略靈活性和積極性的跡象,可能帶來對未來價值提升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