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本公司終止與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租賃契約
Key facts
- 【同泰】本公司終止與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租賃契約
- 同泰公司公告終止與欣興電子之廠房租賃契約,因欣興電子營運需求調整,雙方協議解約,欣興電子將支付同泰新台幣313萬9,869元(未稅)作為解約金。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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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泰公司公告終止與欣興電子之廠房租賃契約,因欣興電子營運需求調整,雙方協議解約,欣興電子將支付同泰新台幣313萬9,869元(未稅)作為解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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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泰】本公司終止與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租賃契約 (2026年5月28日), 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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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 Times
- Date
- 2026年5月28日
同泰公司公告終止與欣興電子之廠房租賃契約,因欣興電子營運需求調整,雙方協議解約,欣興電子將支付同泰新台幣313萬9,869元(未稅)作為解約金。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8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9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8:42(收集後58小時42分鐘)
1. 原公告日期:114/12/16。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出租位於臺中市大甲區工二路33號土地及廠房之一部與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租賃期間 : 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22年12月31日止。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需求之調整,故與本公司商議終止租賃協議。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新台幣3,139,869元(未稅)解約金。5.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與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將另行簽定廠房租賃契約終止協議書。
常見問題
同泰與欣興電子為何終止租賃契約?
因欣興電子營運需求之調整。
解約金金額為何?
新台幣3,139,869元(未稅)。
原租賃標的為何?
位於臺中市大甲區工二路33號之土地及廠房。
原租賃期間為何?
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22年12月31日止。
後續處理方式為何?
雙方將另行簽定廠房租賃契約終止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