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金】代子公司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擬取得合庫金控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
Key facts
- 【合庫金】代子公司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擬取得合庫金控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
- 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擬取得其母公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之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交易總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億元。因擔任該債券之主辦承銷商,故進行此項投資,並經董事會及監察人同意。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24日
Direct answer
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擬取得其母公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之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交易總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億元。因擔任該債券之主辦承銷商,故進行此項投資,並經董事會及監察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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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庫金】代子公司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擬取得合庫金控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 (2026年6月24日), 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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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 Times
- Date
- 2026年6月24日
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擬取得其母公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之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交易總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億元。因擔任該債券之主辦承銷商,故進行此項投資,並經董事會及監察人同意。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24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25日 17:00(發表後32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25日 18:32(收集後1小時31分鐘)
1.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
2. 事實發生日:115/6/24~115/6/24
3. 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24日
4. 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視市場狀況決定之
單位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交易總金額:上限新臺幣100億元整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利害關係人
7.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擔任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之主辦承銷商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 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 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割日一次付清
12.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議價結果
決策單位:董事會
13. 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5. 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總資產之比例:71.60%
(2)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358.28%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6,029,650,577元
16.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擔任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之主辦承銷商而協助發行事宜
18.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6月24日
21. 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卓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 會計師姓名:
陳詠捷會計師
24.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7809號
25. 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 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 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 資金來源:
營運資金
29.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 其他敘明事項:
無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
2. 事實發生日:115/6/24~115/6/24
3. 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24日
4. 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視市場狀況決定之
單位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交易總金額:上限新臺幣100億元整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利害關係人
7.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擔任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之主辦承銷商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 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 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割日一次付清
12.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議價結果
決策單位:董事會
13. 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5. 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總資產之比例:71.60%
(2)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358.28%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6,029,650,577元
16.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擔任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之主辦承銷商而協助發行事宜
18.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6月24日
21. 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卓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 會計師姓名:
陳詠捷會計師
24.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7809號
25. 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 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 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 資金來源:
營運資金
29.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 其他敘明事項:
無
常見問題
合作金庫證券為何要購買母公司發行的公司債?
因其擔任該公司債的主辦承銷商,協助發行作業,故參與認購。
本次交易金額上限是多少?
交易總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億元。
這筆交易是否經過內部審核?
是,已獲董事會及監察人承認,符合內部控制程序。
交易相對人是誰?與公司有何關係?
交易相對人為合作金庫金控,為本公司之母公司,屬關係人交易。
此交易對財務結構有何影響?
截至當前,此類有價證券投資占總資產71.60%,權益占比達3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