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5/25 2. 名稱: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 3. 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 4. 發行總額:發行總金額上限新臺幣壹佰億元整,額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兩年內有效。 5. 每張面額:依市場狀況決定之。 6. 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7. 發行期間:以不超過七年(含七年)為原則。 8. 發行利率:視市場情況決定之。 9. 擔保品種類與事項:不適用。 10. 募得價款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發行在外之商業本票。 11. 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2. 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3. 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4. 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 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6. 簽證機構:不適用。 17. 轉換辦法:不適用。 18. 賣回條件:不適用。 19. 買回條件:不適用。 20. 轉換、交換或認股基準日:不適用。 21. 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 其他事項:本次發行公司債於向主管機關申報發行生效後,得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交易。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募資
- 相關組織: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5/25
- 產品、服務:無擔保主順位普通公司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