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勤控】公告本公司民國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Key facts
- 【合勤控】公告本公司民國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合勤控股於2026年6月15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允許林錦蘭與朱品潔兩位董事於任職期間兼任特定公司董事職務,解除其競業禁止限制,此舉對公司財務與業務均無影響。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15日
Direct answer
合勤控股於2026年6月15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允許林錦蘭與朱品潔兩位董事於任職期間兼任特定公司董事職務,解除其競業禁止限制,此舉對公司財務與業務均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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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勤控】公告本公司民國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2026年6月15日), 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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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 Times
- Date
- 2026年6月15日
合勤控股於2026年6月15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允許林錦蘭與朱品潔兩位董事於任職期間兼任特定公司董事職務,解除其競業禁止限制,此舉對公司財務與業務均無影響。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15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16日 17:00(發表後32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16日 17:06(收集後6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民國115年06月15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林錦蘭女士
(2) 董事-朱品潔女士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解除林錦蘭女士兼任歐瑞開發有限公司董事職務之競業限制。
(2) 解除朱品潔女士兼任智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財團法人合勤基金會代表人職務之競業限制。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民國115年06月15日股東會,由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股東同意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林錦蘭女士
(2) 董事-朱品潔女士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解除林錦蘭女士兼任歐瑞開發有限公司董事職務之競業限制。
(2) 解除朱品潔女士兼任智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財團法人合勤基金會代表人職務之競業限制。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民國115年06月15日股東會,由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股東同意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合勤控股為何要公告董事競業禁止的限制解除?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董事若欲兼任他公司職務且涉及競業行為,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並公告。
本次允許競業行為的董事有誰?
林錦蘭女士與朱品潔女士,兩人均為本公司董事,分別兼任歐瑞開發與智勤科技之董事職務。
解除競業限制是否影響合勤控股的營運?
公司明確指出,此項決議對本公司財務與業務均無影響,屬合規性質的治理安排。
競業行為的許可期間是多久?
許可期間為該等董事持續擔任合勤控股董事之職務期間,一旦卸任即自動失效。
是否有涉及中國大陸地區的事業投資?
無。公告中明確記載,本次競業行為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或投資,相關欄位皆填「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