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第11屆董事競業限制
台灣大哥大於115年5月29日召開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第11屆董事競業限制。獲准從事競業行為的董事包括蔡明忠、蔡明興、林清棠、林之晨,以及獨立董事陳東海、賴冠仲、吳宗霖。此舉旨在允許董事在擔任本公司職務期間,同時投資或經營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業務。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9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30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8:19(收集後34小時19分鐘)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蔡明忠、蔡明興、林清棠及林之晨,獨立董事陳東海、賴冠仲及吳宗霖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蔡明忠、蔡明興、林清棠及林之晨,獨立董事陳東海、賴冠仲及吳宗霖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競業禁止解除適用於哪些董事?
蔡明忠、蔡明興、林清棠、林之晨、陳東海、賴冠仲及吳宗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