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銀行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台新新光金控公告,其子公司新光銀行於2026年6月4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與台新銀行合併案。本次決議係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由董事會代行股東臨時會職權。
その他NQ 80/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4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5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7日 05:33(收集後45小時33分鐘)
1. 股東臨時會日期: 115/06/04
2. 重要決議事項: 通過與台新銀行合併案。
3. 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由董事會行使股東臨時會職權。

常見問題

新光銀行與台新銀行的合併案何時決議?

股東臨時會決議日期為115年6月4日。

本次合併案的決議程序為何?

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由董事會代行股東臨時會職權通過。

此公告的主要事項為何?

公告新光銀行通過與台新銀行之合併案。

台新新光金控在此案中的角色為何?

台新新光金控代子公司新光銀行發布此項重大訊息。

合併案涉及哪些銀行?

合併案涉及台新銀行與其子公司新光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