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受金管會裁罰案之說明

Key facts

  • 【台新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受金管會裁罰案之說明
  • 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因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遭金管會裁罰新台幣1400萬元,並被暫停受理高資產客戶金融商品及服務,以及高雄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1個月,需待改善後方可恢復。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5月26日

Direct answer

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因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遭金管會裁罰新台幣1400萬元,並被暫停受理高資產客戶金融商品及服務,以及高雄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1個月,需待改善後方可恢復。

Citation
【台新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受金管會裁罰案之說明 (2026年5月26日), PR Times
Source
PR Times
Date
2026年5月26日
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因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遭金管會裁罰新台幣1400萬元,並被暫停受理高資產客戶金融商品及服務,以及高雄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1個月,需待改善後方可恢復。
financeNQ 47/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6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7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9:11(收集後107小時10分鐘)
1.事實發生日:115/05/26。2.事實發生主體:台新銀行。3.發生緣由:台新銀行違反相關規定,遭金管會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及第129條第7款裁處。4.處理過程:金管會辦理114年一般業務檢查,認定台新銀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5.處分情形:核處新臺幣1400萬元罰鍰,並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及受理新客戶於高雄資產管理專區辦理試辦業務1個月,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7.裁罰金額:14,000,000元。10.改善情形:已採行相關改善措施,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常見問題

台新銀行被裁罰的原因是什麼?

違反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及第129條第7款,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裁罰金額是多少?

新台幣1400萬元。

除了罰款還有什麼處分?

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高資產客戶金融商品及服務,及高雄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1個月。

何時可以恢復業務?

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

台新銀行後續如何處理?

已採行改善措施,並進行檢討以確保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