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證券公告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取得使用權資產

台新證券公告將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取得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辦公空間使用權資產。租賃期間為115年6月1日至116年11月30日,總金額為新台幣1,511,0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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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6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7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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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4號3樓部分房屋。
2. 事實發生日: 115/5/6~115/5/6
3. 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 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民國115年5月6日。
5. 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 交易單位數量:35.53坪。
(2) 每單位價格: 115/06/01~116/11/30租金約新臺幣2,363元/坪/月(含稅),總金額新臺幣83,948元/月(含稅)。
(3) 交易總金額︰新臺幣1,511,064元(含稅)。
(4)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新臺幣1,495,127元。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7.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續租供本公司辦公使用。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 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 租賃期間︰115/06/01~116/11/30。
(2) 付款條件:月付,115/06/01~116/11/30,按月支付新臺幣83,948元。
(3)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提前終止租約應於3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並須給付一個月租金為違約金。
11.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鄰近區域辦公大樓出租價格。決策單位︰董事長。
12.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 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 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 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 否或不適用。
16.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 否或不適用。
17.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 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供本公司台北營業部使用。
24.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26.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 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8.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9. 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30.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 其他敘明事項: 無。
關鍵字: 重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