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新光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

台新新光金控決議將114年度盈餘約24.86億元轉為增資,發行新股約2.48億股,每1,000股配發10股股票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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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23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4月24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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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23
2.增資資金來源:114年度可供分派盈餘提撥新臺幣2,486,627,670元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新臺幣2,486,627,670元及248,662,767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壹仟股無償配發1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規定期間內互為併湊為整數歸併其中一人;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數,按面額折發現金,累積之畸零股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新增新股之權利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財務結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普通股每股股利之分派,係依據截至115年3月31日普通股已發行流通在外股份總數24,866,276,712股為基準計算,將依配股除權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調整之,但總分派金額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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