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數科】重要子公司台灣佳光電訊公告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2026年5月20日,台灣佳光電訊召開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蔡照焄等5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0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1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21日 08:47(收集後47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0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照焄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鄭詠心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明正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鄭伊辰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悅婷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 不損及本公司利益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照焄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鄭詠心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明正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鄭伊辰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悅婷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 不損及本公司利益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為什麼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為了強化集團內部的策略整合與管理彈性,經股東會程序核准,許可董事在維護公司利益前提下進行兼任。
解除限制有哪些條件?
需嚴守「不得損及公司利益」原則,並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股東會表決無異議後正式通過。
什麼是競業禁止?
公司法規定董事在任職期間,不得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業務,以保護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