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數科】代重要子公司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 (代行股東會職權)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台數科重要子公司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已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董事投資或經營與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此決議於2026年5月11日獲得一致通過。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11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12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12日 22:04(收集後14小時4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11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得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亞璇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損及本公司利益。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得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亞璇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損及本公司利益。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