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境】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台境115年5月21日召開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林睿達之競業禁止限制。
人事NQ 70/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1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2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22日 08:31(收集後31分鐘)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睿達 / 法人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其他職務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為什麼需要解除競業禁止?

這是為了在董事參與其他相關業務或投資活動時,消除潛在的利益衝突並完成法定的程序。

這對股東有影響嗎?

公司表示本案對公司財務與業務無影響,屬於例行的公司治理程序。

哪裡可以查到更多資訊?

資訊已在證券交易所的重大訊息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