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公告本公司處分雲林縣麥寮鄉許厝寮土地

台化公司宣布以新台幣237,760仟元出售雲林縣麥寮鄉土地給麥寮汽電公司。此交易係為滿足麥寮汽電公司設立太陽能電廠之用地需求,台化公司預計處分利益為新台幣184,486仟元。本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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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8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9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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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雲林縣麥寮鄉許厝寮段許厝寮小段地號677、677-1、677-2、682、686等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5/5/8~115/5/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5月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地號677、677-1、677-2、682土地每坪新台幣16千元,地號686土地每坪19千元,合計14,642.51坪,總價款新台幣237,760千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麥寮汽電公司,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配合麥寮汽電公司設置太陽光電廠用地需求。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184,486千元。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辦理;契約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及價格決定方式:買賣雙方參考市場行情及估價報告議價決定。決策單位:公司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台幣233,252千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王富生。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0)中市地估字第000014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閒置土地。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5月8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關鍵字: 重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