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科】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南亞科技於2026年5月21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李培瑛、吳志祥及莊達人之競業禁止限制,准予其兼任智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董事職務。
人事NQ 73/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1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2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22日 10:48(收集後2小時48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 115/05/21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李培瑛(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 吳志祥
(3) 莊達人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兼任智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 兼任智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 兼任智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業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且扣除表決權行使迴避後,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常見問題

南亞科技股東常會決議解除了哪些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

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李培瑛、吳志祥及莊達人的競業禁止限制。

上述董事被允許兼任什麼職務?

他們被允許兼任智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職務。

競業禁止限制解除的期限為何?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為任職南亞科技董事職務期間。

該議案表決結果為何?

本案業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且扣除表決權行使迴避後,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這項決議對南亞科技的財務業務有影響嗎?

根據公告事項,此項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