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山: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

力山已向其全資子公司力山工業(越南)責任有限公司提供新台幣2.56億元的資金貸與,作為營運週轉。此舉使資金貸與總額達到新台幣6.4億元,佔母公司最新淨值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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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6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7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7日 08:25(收集後25分鐘)
1.事實發生日:115/05/0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力山工業(越南)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40,0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84,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56,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4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97,97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334
5.計息方式:年利率2.5%。
6.還款之:
(1)條件:於借款到期日前分次或一次將款項歸還。
(2)日期:到期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4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6.4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14年度財報
(2)匯率以115年3月底美金匯率32元換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