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聖】公告調整本公司與英屬開曼群島商英特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交換案之股份交換基準日
光聖公告將與英特磊科技的股份交換基準日從原定的115年4月24日調整至115年5月5日,以配合各項行政審核及作業時程。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24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4月25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25日 08:46(收集後46分鐘)
1.事實發生日:115/04/24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12/0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英屬開曼群島商英特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交換案,並於115年1月19日重訊公告調整暫定股份交換基準日為115年4月24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據114年12月4日董事會決議及股份交換合作契約書約定,若因實際情況有調整股份交換基準日之必要,授権本公司董事長與英特磊科技共同協商調整之。英特磊科技已於115年4月1日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核准,本公司已於115年4月15日向臺灣證券交易所送件申報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依股份交換作業時程之需求,經雙方共同協議擬調整暫定之股份交換基準日為115年5月5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12/0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英屬開曼群島商英特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交換案,並於115年1月19日重訊公告調整暫定股份交換基準日為115年4月24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據114年12月4日董事會決議及股份交換合作契約書約定,若因實際情況有調整股份交換基準日之必要,授権本公司董事長與英特磊科技共同協商調整之。英特磊科技已於115年4月1日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核准,本公司已於115年4月15日向臺灣證券交易所送件申報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依股份交換作業時程之需求,經雙方共同協議擬調整暫定之股份交換基準日為115年5月5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