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公告向元大證金取得使用權資產
元大證券公告租用集團關係人元大證金位於台中北屯區之辦公室,作為長期營業據點使用,月租金約19.7萬元,展現集團內部資源整合策略。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21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4月22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22日 23:01(收集後15小時1分鐘)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台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二段46之2號、46之3號及地下室6席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5/4/21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394.12坪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470元/坪/月(含稅)
車位租金:新台幣2,000元/席/月(含稅)
租金總金額:新台幣197,236元/月 (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1,337,06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取得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作為營業場所使用
6.租賃期間:租期自民國115年5月1日至民國120年4月30日止
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經參考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報告書後由董事長核定。
2.事實發生日:115/4/21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394.12坪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470元/坪/月(含稅)
車位租金:新台幣2,000元/席/月(含稅)
租金總金額:新台幣197,236元/月 (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1,337,06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取得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作為營業場所使用
6.租賃期間:租期自民國115年5月1日至民國120年4月30日止
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經參考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報告書後由董事長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