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傳奇網路召開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董事競業禁止之解除案。董事張峰旗及獨立董事潘建維獲准得投資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該公司董事。
人事NQ 73/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2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3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24日 07:15(收集後23小時15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2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張峰旗-董事、潘建維-獨立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有投資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為什麼需要解除競業禁止限制?

這是一項依據公司法的法定許可程序,旨在當董事在其他公司兼任或投資時,若涉及競爭關係,可預先免除利益衝突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都在解除範圍內嗎?

並非所有董事,本次議案僅針對張峰旗董事及潘建維獨立董事。

此項授權有效期限為何?

有效期限為他們擔任傳奇網路董事職務之期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