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 減資緣由:因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 3. 減資金額:112,000元 4. 消除股份:11,200股 5. 減資比率:0.01% 6. 減資後股本:1,044,246,290元 7. 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 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 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不適用 10. 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 減資基準日:115/06/18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減資基準日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須變更之相關事宜,原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15年06月08日,經董事長核定調整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1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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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