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琦】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仲琦科技於115年5月22日召開股東常會,通過解除4名董事及其代表人的競業禁止義務,涉及明泰科技法人董事代表人等。
人事NQ 80/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2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3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24日 08:40(收集後24小時40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 115/05/22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黃文芳
(2) 董事: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其宏
(3) 董事: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周暘智
(4) 董事:劉美蘭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陳其宏
(2) 董事:周暘智
(3) 董事:劉美蘭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 陳其宏:南京明基醫院、蘇州明基醫院、明基(南京)醫院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 周暘智:仲琦科技(蘇州工業園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 劉美蘭:華琦通訊設備(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詳見原文)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醫療服務、管理諮詢、寬頻電信產品研究開發、電子通訊產品技術諮商、研發、維修及售後服務。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常見問題

仲琦科技批准了什麼?

批准了4位董事的競業禁止解除案。這允許他們在不損及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兼任其他職務。

為什麼需要此程序?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時,須經股東會許可。

與大陸業務有何關聯?

相關董事同時擔任集團在大陸地區如南京、蘇州等地的醫療及通訊相關企業職務,已依規進行公開與申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