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公告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亞泥於115年5月28日股東會決議,解除徐旭東等6名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以配合公司在中國大陸之投資與營運需求,期限為3年。
businessNQ 48/100出典: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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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28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9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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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8。2. 許可董事:徐旭東、徐旭平、李坤炎、張振崑、陳瑞隆、吳玲綾。3. 許可項目:熟料、水泥、石灰石、預拌混凝土等銷售。4. 期間:自115/05/28起為期3年。5. 決議情形: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照案通過。6. 大陸地區職務:徐旭東(亞洲水泥中國主席)、張振崑(亞洲水泥中國執行長)等。7. 影響程度:均係配合公司大陸投資營運所需。

常見問題

什麼是競業禁止義務?

禁止董事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