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12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黃晉益:董事 (2) 智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文鼎:董事 (3) 許瑞?:董事 (4) 黃煒伯: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61,139,754權,佔出席總權數99.50% 反對權數:116,855權,佔出席總權數0.19% 棄權/未投票權數:186,208權,佔出席總權數0.30% 決議: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 黃晉益:董事 (2) 許文鼎:董事 (3) 黃煒伯:董事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晉益-亞弘(東莞)電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兼董事長 許文鼎-亞弘(東莞)電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黃煒伯-亞弘(東莞)電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亞弘(東莞)電器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塘廈鎮高裕南路84號9棟201室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亞弘(東莞)電器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家用電器、電熱毯、CD機、電動牙刷、加濕機、咖啡壺、混音機、硬碟錄音機、耳溫槍、沖牙機、血壓器、血糖儀、體脂計、濃縮式咖啡機及部分零配件、除濕輪、除濕機、冰飲機、熱水機、空氣清淨機、足浴器、浴缸按摩器及其相關零配件。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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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智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亞弘(東莞)電器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12
  • 產品、服務:家用電器 / 電熱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