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孩淪戶籍孤兒 議員盼市府協助登記戶口

台中市一名外籍母親於111年生下男嬰,經DNA鑑定確認生父為台中市民,但因其母在母國仍有婚姻關係,導致男嬰無法完成戶籍登記。儘管外籍母親已在母國離婚並在台完成結婚登記,且法院判決確定否認之訴,但因行政程序延宕,男嬰至今仍無法入籍。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等人呼籲台中市政府應啟動行政裁量權,協助孩童儘速入籍,保障其就醫、托育及受教權益。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及法制局長李善植對此表示將研議處理。
otherNQ 100/100出典:prnew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9日 19:35
  • 🔍 收集: 2026年4月9日 20:00(發表後25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15日 18:56(收集後142小時56分鐘)
民進黨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張玉嬿、黃守達及張芬郁在市議會聯合質詢指出,某外籍母親111年於台中生下男嬰,4天後經DNA鑑定確認生父為台中市民,家屬為小孩申請戶籍登記時,因其母在自己國家仍有婚姻關係,致無法完成戶籍登記。

謝志忠說,之後外籍母親立即採取法律行動,於母國經法院判決離婚,在台正式完成結婚登記,並為小孩提起否認之訴,113年取得法院判決確定,但因行政程序,判決確定後17個月,小孩還是無法入籍。

謝志忠認為,這是經過台中地方法院認證的台中小孩,3年前原本阿嬤帶著歡喜抱孫的心情,卻因為沒有戶籍,不但就醫不能享有健保,必須自費,無法進入托嬰中心,眼見9月幼兒園即將開學,也無法順利報名,要求民政局,儘速啟動行政裁量,積極研議可行作法,協助孩童儘速入籍取得基本身分保障,避免小孩受教權與成長發展權益持續受損。

王立任表示,所有包含DNA鑑定報告證據與法院判決,皆指明小孩是台灣孩子,為何市府無法使用行政裁量權,讓孩子能夠登記戶口導致社會福利權益一再延宕。

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強調同意王立任觀點,應使用行政裁量權讓孩子先登記戶籍,如若之後有其他異議再研議處理,以讓孩子能享有權益為優先考量。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因為小孩是在前夫的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所以推定為前夫的小孩,之前法院的判決只是推翻小孩是前夫的小孩,至於小孩的生父是誰,還是要透過法院進行親子關係確認之訴,才有辦法建立與生父的法律關係。如果事後生父與生母結婚,可透過準正程序取得婚生子女身分。(編輯:李亨山)1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