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曠課遭退學質疑節次時數未界定 校方提說明

學生因曠課遭退學,質疑校方未明確界定「節次」與「時數」關係。校方說明,18小時1學分,實務上每週1節課對應1小時,學期前8週缺曠課達20小時會預警,並已通知學生及家長,但學生未完成請假程序。
教育,學術NQ 52/100出典:pr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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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10日 15:27
  • 🔍 收集: 2026年4月10日 16:00(發表後33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11日 19:34(收集後27小時34分鐘)
這名學生在網路社群發文,通知信只標明曠課節次及45小時退學門檻,校方從未公告「1節課即1小時」,「節次」與「時數」關係未明確界定,是否構成退學要件待商榷。

校方表示,學校規定18小時1學分,18小時分布在18週內,實務上每週1節課對應1小時,為50分鐘課程加10分鐘休息時間。

校方說,學期前8週缺曠課時數達20小時會期中預警,學生曠課時,導師也會關心曠課原因。這名學生曠課30、35與40節時都有通知學生請假,學生有接到通知,今年1月向學生及家長聯繫曠課情形,但期限截止前,學生未完成請假程序,依學則辦理。

校方表示,學校是教育單位,基於教育原則,會輔導、協助學生,不希望學生遭退學。學生後續提訴願,將依規定辦理。(編輯:李明宗)11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