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竿公有山坡地遭堆置廢棄物 檢嚴辦業者20萬交保

檢方偵辦北竿鄉公有山坡地遭堆置廢棄物案,發現涉案業者占用公地堆置土木建築廢棄物,考量業者願配合恢復原狀,諭知20萬元交保。
環境保護,法律NQ 54/100出典:pr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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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7日 21:15
  • 🔍 收集: 2026年4月7日 22:00(發表後4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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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方接獲情資,偵辦北竿鄉公有山坡地遭違法堆置廢棄物案,今天指揮連江縣警察局搜索涉嫌業者,並會同連江縣政府環境資源局等相關單位,至該公有地現場開挖,發現涉嫌業者占用該公有地,並堆置土木工程與建築廢棄物。

檢方認為,該公有山坡地鄰近水庫及海岸,涉案業者棄置行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山坡保育利用條例,以及竊占公有土地罪嫌重大外,更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故將從嚴偵辦並要求涉案業者應迅速配合連江縣府恢復原狀,以維護馬祖地區自然環境。

連江地檢署表示,涉嫌業者經主任檢察官楊翊妘訊問後,考量其願意配合調查,並主動表示願負清除及恢復原貌責任,且無羈押之必要,故諭知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

連江地檢署透過新聞稿強調,因施工等產出的廢棄物不可任意堆放,若非法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或受他人之託清除、貯存、處理廢棄物,都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至於占用、開發公有地或他人所有山坡地,則恐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或刑法竊占罪,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編輯:李亨山)1150407